衡阳市中农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共区域使用规定

为了规范衡阳市中农农贸市场的管理秩序,保障市场内商户和顾客的安全,特制定了以下公共区域使用规定:

第一条:公共区域定义

1. 公共区域包括市场入口、过道、消防通道、卫生间等所有非商户经营区域。

2. 商户经营区域外的任何区域都属于公共区域。

第二条:禁止行为

1. 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污损环境。

2. 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车辆,影响通行。

3. 在公共区域吸烟、喧哗、打闹。

4. 在公共区域私自设置摊点、占用空地。

第三条:使用规定

1. 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公共区域时,须提前向市场管理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使用公共区域的商户须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摆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影响其他商户经营。

3. 临时使用公共区域的商户,在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清理干净,并恢复原状。

第四条:监督检查

市场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市场公共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甚至取消使用资格。

希望市场内的商户和顾客都能遵守以上规定,共同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场环境。

以上就是衡阳市中农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共区域使用规定的具体内容,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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